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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品扩至五百二十种
发布时间:2013/3/18 17:33:33

    据新华社北京315日电  卫生部15日公布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版目录优化了品种结构,增加了品种数量,规范了剂型规格,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共计520种,比原目录增加了213种。

 

  新版目录具有哪些特点?记者采访了卫生部药政司有关负责人。

 

  弥补旧版目录局限

 

  2012年版目录以2009年版目录为基础。2009年版目录品种较少,曾普遍反映不够用,较大医院很少使用;缺少妇儿、肿瘤等专科用药,地方增补药品不规范;药品剂型规格宽泛,不利于招标带量采购。

 

  新版目录增加了品种;新版目录优化了结构,补充抗肿瘤和血液病用药,注重与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妇女、儿童用药的衔接;新版目录规范了剂型、规格,初步实现了标准化。520种药品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与2009年版目录307个品种涉及剂型780余个、规格2600余个相比,更利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保障供应以及全程监管。新版目录还注重与医保(新农合)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基本药物能以较高的比例报销。

 

  适应儿童用药需求

 

  据介绍,2012年版目录充实了儿童专用药品、剂型和规格,包括了所有儿童用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录中可用于儿童的药品近200种,其中,儿童专用剂型、规格70余个,涵盖颗粒剂、口服溶液剂、混悬液、干混悬剂等适宜剂型,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儿童用药不足问题。

 

  保障易短缺药物供应

 

  据介绍,配合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发布,要求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短缺药品信息,配合做好短缺药品的招标定点生产、采购配送,逐步形成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突出并确保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和肺癌等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

 

  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

 

  随着2012年版目录的实施,卫生部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据介绍,基本药物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会增强集中批量采购的优势,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不断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逐步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通过规范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增加基本药物的使用数量和销售金额,同时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由患者自己支付的药品费用将进一步减少。

 

  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据介绍,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查检验,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下一步,将推进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与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信息化系统对接。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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