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今后商务部将根据有关标准研究药品流通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启动实施分级评定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并将五项标准的宣贯工作与打击侵权假冒、实行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岗位培训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运用五项标准加强行业管理,推动药品流通行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等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是商务部履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后公布的首批行业标准,也是建国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首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将在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为主管部门今后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