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省药品招标采购办法发布相对征求意见稿有所放松,总体仍然严苛
发布时间:2013/9/22 10:48:37

    913,广东省发布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虽然我们认为这一终版试行办法与517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相似,但存在的几处修改令正式稿显得相对宽松。

  对于非基药而言:

  (1)剂型分组数量从征求意见稿的20个重回40,降低了药品竞争压力;
  (2)保持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GMP等五类质量层次标准;
  (3)虽然对于使用量大且报名企业数量多的少数品规允许更多的入选交易品种,但是重点仍在于寻求最低价格。

  对于基药而言:


  (1)独家品种入市价的要求从全国最低中标价格放宽到全国最低三个省中标价的平均值”;
  (2)对于一个分组而言仍无质量差别的规定;
  (3)仍采取“双信封,在最终招标评分中质量/价格分占10%/90%


  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新的形式


  新引进的电子平台预示着广东政府采取了更市朝的措施,将重点放在了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的五项网上交易原则之上。整体监管工作由政府独自负责,但把招标采购交给电子平台完成:基药目录/医保目录药品将采取集中招投标方式,但是非医保/低价药物的采购将通过医疗实体和药厂之间的议价来完成。


  更多竞争,减价仍是焦点


  虽然我们认为这版采购办法的立场有所放松,但是我们仍认为围绕低价的竞争将会加剧。我们认为,许多厂家生产的仿制药势必会在未来6-12个月的地方招投标活动中面临持续的价格下行压力。

 

 

上一篇:2013进一步降低药价 药品招标探索二次带量采购

下一篇: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办法印发点评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广东众康益医药有限公司.All Right Reserved 建站支持:舞龙网络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06房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非经营性—2010—0111

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02134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