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东省发布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虽然我们认为这一终版试行办法与5月17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相似,但存在的几处修改令正式稿显得相对宽松。
对于非基药而言:
(1)剂型分组数量从征求意见稿的20个重回40个,降低了药品竞争压力;
(2)保持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GMP等五类质量层次标准;
(3)虽然对于使用量大且报名企业数量多的少数品规允许更多的入选交易品种,但是重点仍在于寻求最低价格。
对于基药而言:
(1)独家品种入市价的要求从“全国最低中标价格”放宽到“全国最低三个省中标价的平均值”;
(2)对于一个分组而言仍无质量差别的规定;
(3)仍采取“双信封”制,在最终招标评分中质量/价格分占10%/90%。
虽然我们认为这版采购办法的立场有所放松,但是我们仍认为围绕低价的竞争将会加剧。我们认为,许多厂家生产的仿制药势必会在未来6-12个月的地方招投标活动中面临持续的价格下行压力。